【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大陆刁难台食品企业?国台办发言人再作回应******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王捷先 张晓曦)国务院台办11日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民进党当局就台湾食品企业注册炒作所谓大陆刁难、要求交出“机密配方”,发言人马晓光作出四点回应。
当天有记者问,台当局“食药署”声称大陆刁难台湾食品企业注册,要求台湾业者交出“机密配方”,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马晓光指出,自2022年12月上旬以来,国台办发言人先后三次通过书面新闻稿说明情况,澄清事实,驳斥民进党当局政治操弄。
当日,他作四点回应。第一,大陆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适用于所有国家和地区向大陆境内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的注册管理。这么做是为了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不仅根据世贸组织有关规则进行了通报,也通报了台湾方面。根据这一规定,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应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这不是禁止台湾食品企业产品输入,更不是民进党当局所说的“贸易障碍”“歧视待遇”。
第二,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应提供的注册信息,与其他境外企业是一致的,其中按要求填报的原料配料相关信息,是为了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不存在所谓要求交出“机密配方”的问题。这些信息不会对外公布,不会影响企业权益。
第三,台湾部分企业目前暂未获得注册,主要原因是提供的注册信息不完整不规范。虽然通告期限到了,但只要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经审核合格后依然可以向大陆出口产品。目前一些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已经补充了注册材料,有关主管部门正在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注册。
第四,这本来就是单纯的企业注册问题,解决起来并不难。岛内媒体已经指出,是有人故意把它变成了“罗生门”。令人不解的是,为何在有充裕时间的情况下,民进党当局不积极帮助企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不能不令人怀疑他们是在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将简单问题复杂化。
此外,在回应台湾2022年通货膨胀率创14年新高、其中蛋类涨幅达26.39%的有关问题时,马晓光表示,“蛋荒”闹剧已经不止一次在岛内上演,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不要小看“一颗蛋”的问题,更不要漠视这些数字,它直接关系到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同胞的生活日常。他说,岛内部分物资短缺、通货膨胀,是什么造成的?原因何在?台湾同胞比我们更清楚。(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